| 服務對象 | 個人; |
| 辦事依據 |
非許可的公共管理和服務事項 |
| 辦事條件 | 廣州地區(qū)從事乙類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(不包括劇毒品、成品油批發(fā)企業(yè)、加油站)的主要負責人和生產經營負責人。 |
| 所需材料 | 申請人進入“表格下載”,下載“廣州市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培訓登記表”,填寫并粘貼相片。 |
| 辦事程序 |
1、點擊進入“網上報名”。 2、選擇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培訓班。 3、輸入“姓名”、“證件號碼”,然后點擊“確認”。 4、填寫“個人基本信息”、“聯(lián)系方式”、“所在單位信息”。 5、提交“網上申請”。 |
| 受理部門 | 市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局 |
| 受理地點 | 廣州市越秀區(qū)八旗二馬路28號 廣州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 |
| 聯(lián)系方式 | 83339387 |
| 受理時間 |
周一至周五(節(jié)假日休息)上午8:30-12:00 下午14:00-17:30 |
| 辦理期限 | 30個工作日 |
| 收費標準及依據 | 培訓費330元/人,培訓資料費120元/人。穗價函[2003]201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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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 |